关于转发广东省司法厅“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11月9日
各律师事务所:
接省司法局通知,近期省厅接到投诉:有人以省厅分管领导及省厅律管处负责人的名义向一些律师事务所推销有关法律书籍,要求捐款并索要所里银行帐号。省司法厅严正声明:省厅领导、律管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从来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向律师推销过任何书籍资料或要求捐款。不法分子盗用省厅领导、省厅律管处负责人名义的行为是违法的。现将省厅通知转发各律师事务所,请各所接此通知后,及时告知本所律师,凡接到此类冒名电话,要严正予以拒绝,防止上当,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反映。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06年11月7日
通 知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
近期省厅领导及律管处多次接到部分市律师管理部门及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反映有人以省厅分管领导和省厅律管处负责人的名义,向他们推销有关的法律书籍或要求他们捐款到相关银行帐号。现省厅严正声明:省厅领导、律管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从来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向律师所推销过任何书籍资料或要求捐款。不法分子盗用省厅领导、省厅律管处负责人名义的行为是违法的。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书面通知各律师事务所,凡接到此类冒名电话,要提高警惕,严正拒绝违法分子的非法要求,并将相关情况马上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广东省司法厅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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