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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6月22日


市属各律师事务所:

现转发深圳市司法局律管处《通知》,请各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注意。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

通知

各区司法局公律科,各律师事务所;

因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需使用4楼行政许可服务室,6月27日至7月22日,我处对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事项的服务地点由4楼改为17楼各工作人员办公室,从7月23日起恢复到4楼服务。

 

附各工作人员服务时间和地点:

 

    

工作人员

办公室

6月27日至7月1日

 

1703

7月4日至 7月8日

骆伟明

1709

7月11日至7月15日

 

1710

7月18日至7月22日

周列颖

1719

 

 

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