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6月22日
市属各律师事务所:
现转发深圳市司法局律管处《通知》,请各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注意。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
通知
各区司法局公律科,各律师事务所;
因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需使用4楼行政许可服务室,6月27日至7月22日,我处对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事项的服务地点由4楼改为17楼各工作人员办公室,从7月23日起恢复到4楼服务。
附各工作人员服务时间和地点:
|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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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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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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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至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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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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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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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至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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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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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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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至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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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 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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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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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至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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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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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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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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