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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会议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7111


各律师所党支部:

为了更好地深入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市民营工委决定召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会议。根据市民营工委《关于召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会议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115(星期一)上午9301200

二、会议地点:市委大院前楼6楼会议室(深南路中信广场对面)。

三、参加人员:各律师所党支部书记。

四、会议内容:

1会议由工委书记、市总商会党组书记张戈同志主持;

2、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毅同志作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讲话;

3、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罗烈杰同志作学习十七大精神辅导报告。

请各参会人员准时参会,无故不得请假,如因故请假的,须递交书面请假材料。会议期间请着正装。

联系人:林然玉     联系电话:83025936(含传真)

附:参会回执.doc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