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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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所党支部:
为了更好地深入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市民营工委决定召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会议。根据市民营工委《关于召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会议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市委大院前楼6楼会议室(深南路中信广场对面)。
三、参加人员:各律师所党支部书记。
四、会议内容:
1、会议由工委书记、市总商会党组书记张戈同志主持;
2、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毅同志作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讲话;
3、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罗烈杰同志作学习十七大精神辅导报告。
请各参会人员准时参会,无故不得请假,如因故请假的,须递交书面请假材料。会议期间请着正装。
联系人:林然玉 联系电话:83025936(含传真)
附:参会回执.doc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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