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05年度广东省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
公示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1月16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现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05年度广东省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转发各所,请有关单位参照通知要求执行。
深圳律师协会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附:
关于2005年度广东省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深圳市司法局: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 002] 2 36号),现将我省2 005年度申报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返回你单位进行公示。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张贴于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请于2006年1月17前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映给深圳市司法局政治部1909室。
附件:1、公示
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
二○○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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