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律师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1年1月5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律师:
根据新《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律师协会负责履行“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的职责。
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于2009年5月起启动了对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面试考核工作。
为确保面试考核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本周面试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2011年1月7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考核地点:深圳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
三、考核方式:分组一对一考核
四、具体要求:
1、请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律师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实身份,并自备纸笔。
2、请各律师事务所通知本所申请考核的实习律师。律协将采用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方式,提前一天通知实习律师到场参加考核。
3、面试考核采取100分制评分,考核成绩达65分以上者方为合格。
4、考核结果将在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深圳律师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间未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考核结果发生效力。请各实习律师在参加考核后,密切留意律协网站公告,市律协将在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书面成绩单或考核结果决定书。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丽玲、黄红珍
联系电话:82025630、88281715
具体考核时间安排:
1、2011年1月7日(周五)上午9:00-12:00(面试考核场地:市律协大会议室):
张慧、李茂淑、杨桂华、文婷、王捷、潘婕、徐科、吴俊锋、杨帆、谢佩宏、连雪霞、雷秉影。
2、2011年1月7日(周五)下午14:00-18:00(面试考核场地:市律协小会议室):
谭亮、陈雯、魏俊兰、潘丹、刘伟、郭恒、雷红丽、彭俊清、郭春燕、刘定全、刘志文、蔡大鹏、刘亮、吴意诚、熊燕。
请根据考核顺序掌握时间准时参加面试考核。
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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