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律师协会“关于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
《关于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律协转发的广东省人事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7]7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并将经省人事厅审核确定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律师名单报市律协。
联 系 人:黄红珍
联系电话:83025233
传 真: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07年4月20日
关于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
界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现将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技厅和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7]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做好相关的通知工作,并将经省人事厅审核确定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律师名单报省律协秘书处备案。
联系人:万建华 彭熠 林杏薇
电 话:(020)83589525 83493517
传 真:(020)83492029
广东省律师协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九日
关于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留学人才的引进工作,提高留学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遵照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颁发的《关于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我们制定了我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实施办法,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精神贯彻实施。对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界定是一项重要和严肃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鼓励。其他单位和中介机构不得开展此类身份界定工作。执行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与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附件:1.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的实施办法.doc
2.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申请表.doc
3.“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证书”样式.doc
联系人:曾畅,联系电话:020-83133945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财政厅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