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证券法律业务讲座”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3月16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现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证券法律业务讲座”的通知》,若有律师愿意参加,请按通知规定方式进行联系。
联系人:黄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附: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证券法律业务讲座”的公告.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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