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来深交流培训班”的通知(二)
深圳律师网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加强业务交流促进业务合作协议书》的协议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定于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深圳市律师协会多功能厅
三、培训课程内容安排:
(一)、
课 程:商业律师
主讲人: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李淳律师
下午:14:30-17:00
课 程:海外上市有关法律问题
主讲人: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朱永梅律师
(二)、
课 程:股份公司改制上市中的法律问题
主讲人:深圳律协公司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炯律师;
(三)、
课 程: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发展
主讲人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律协律师管理指导委员会主任黄思周律师,
主讲人 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广东信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善华律师
下午:14:30-17:00
课程: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问题
主讲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国安律师
(四)、
课 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
主讲人: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崔军律师
(五)、
课 程:房地产法律实务
主讲人:深圳律协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童新律师
下午:14:30-17:00
课 程:破产法的新发展与律师的新机遇
主讲人: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主任余俊福律师
(六)、
课 程:仲裁法律实务
主讲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星辉律师
四、请有兴趣的律师传真或E-mail至深圳市律师协会报名参加。
联系人:黄训 屈楠
电 话:83025728 88281543
传 真:83025177
E-mail:szlx@sz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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