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深圳市司法局政治部
深司政[2006]47号文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8月29日
各律师事务所:
8月23日,深圳市司法局政治部下发了“转发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知识竞赛的通知》和《关于征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研讨会论文的通知》的通知”。这是为进一步检验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成果及广泛推动社会主义荣誉观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表现。现将上述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所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所律师参加知识竞赛答题和征集论文、撰稿研讨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知识竞赛答题为有奖答题,奖项设置和竞赛方法详见粤司政[2006]161号文。请各律师事务所于8月30日-31日派人到市律协前台处领取竞赛试题和答题卡,并于9月8日前将答题卡和律师所答题人数报送市律协,由市律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司法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办公室。
二、关于征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研讨会论文请作者于8月29日前,先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研讨会”回执(见粤司政[2006]170号之附件二)填好传真至市律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办公室,论文撰写好后于9月5日前将论文电子版本发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联系人:黄红珍
联系电话:83025233
传 真:83025177
E-mail: huanghongzhen2002@yahoo.com.cn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转发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知识竞赛的通知》和
《关于征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研讨会论文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市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市律协:
近日,省司法厅政治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知识竞赛的通知》(粤司政[2006]161号)和《关于征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研讨会论文的通知》(粤司政[2006]170号),这是为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广泛推动社会主义荣誉观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从理论和实践上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供强有力支持的具体体现。先将上述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认真组织好知识竞赛答题和征集论文、撰稿研讨活动,并特作如下通知:
一、本次知识竞赛为有奖答题,奖项设置和竞赛方法详见粤司政[2006]161号,参赛人员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我局将把印制好的试卷和答题卡分发各单位,请各单位于8月30日派人到天平大厦1913房领取,9月11日前将答题卡和答题人数报送到市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办公室,参加答题人数应按省司法厅要求分别统计。
二、研讨会征集论文请作者于8月29日前,先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研讨会”回执(见粤司政[2006]170号之附件二)填好报至(传真或电邮均可)市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办公室,论文撰写好后于9月6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发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联系人:胡 蓉
电 话:83053894 传 真:83053951
E-mail:zzb@szsf.gov.cn
地 址:天平大厦1913房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等活动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的知识水平和基本素质,省厅决定,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知识竞赛。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知识竞赛在省司法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省司法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办公室负责知识竞赛的具体组织。
二、竞赛时间
2006年8月10日至9月8日
三、参赛人员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竞赛内容
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有关知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简编版)》、《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练兵读本》和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有关文件为主要内容。
五、竞赛方法
知识竞赛以答题方式进行,各单位自行复制试题和答题卡。试题共100题,全部为单项选择题。答题全部正确、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的答题卡参加抽奖。每位参赛者只能填写一份答题卡。
六、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30名,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另评出优秀组织奖10名,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征文比赛和摄影比赛的优秀组织奖一并评出。获奖名单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竞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此次知识竞赛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二)通过竞赛促进工作开展。竞赛的组织情况将列为省厅对各单位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活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通过竞赛活动激发广大干警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的积极性,在全系统营造开展各项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答题卡报送和联系方式。竞赛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参赛人员分类统计数据(按机关公务员、监狱警察、劳教警察、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分类,报送参加人员人数统计)和回收的答题卡,以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直机关各处室为单位统一送省司法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办公室。(9月10日前,省直各监狱、劳教单位分别将统计数据和答题卡报省监狱局、劳教局汇总上报。市属监狱、劳教单位将统计数据和答题卡报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汇总上报)
联系人:金世章、张晓初
联系电话:020-86350742
传真电话:020-86350077
E-mail:tgfb2004@yahoo.com.cn
ourzxc@yahoo.com.cn
广东省司法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日
关于征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研讨会论文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推动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从理论和实践上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广东省法学会决定于今年9月下旬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研讨会。研讨会主要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时代特征、根本要求和基本原则,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法工作实际进行学习研究。
为了开展这次研讨会,省法学会向全省征集研讨会论文,请各单位广泛发动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工作者积极撰稿研讨。并请作者于8月底前,先将所附回执填好后报给(传真、交换或电邮均可)省司法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办公室。论文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并在首页左上方注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研讨会论文”(该论文可以同时报送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征文比赛),论文撰写好后最迟于9月10日前将论文电子版本发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论文如经研讨会采用,由法学会发给一定稿酬。
研讨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晓初(020-86350742)
传 真:020-86350077
E-mail: ourzxc@yahoo.com.cn
地 址:广州市政民路51号省司法厅13楼
附件:一、研讨会参考选题.doc
广东省司法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〇六年八月七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