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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律师协会粤律党[2006]3号文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3月17日



各律师所党支部:
    近日,广东省律师协会下发了《关于开展以“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为主题内容征文活动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支部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征文要求积极踊跃撰稿,撰写的文章可直接寄到省律协,也可交深圳律协党办邮寄。
联系人:黄红珍
联系电话:83025233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广东省律师协会文件

粤律党[2006]3号

关于开展以“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为主题内容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党组织:
    今年年初,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全党同志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重大任务。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能否有效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省委在传达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时,明确提出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在全省各级党组织中掀起学习党章热潮。为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的号召,深入学习党章,深刻领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强调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同时为庆祝建党85周年,根据今年的工作计划,省律协党委决定,在我省党员律师队伍中迅速掀起学习党章的高潮,并开展以“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为主题内容的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和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新形势和律师职业特点,联系实际,围绕以下内容,选取其中一项进行立意,以“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为主题内容(题目另取)写一篇文章,要求事例典型,论据充分,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少于1000字:
1、谈学习党章的心得体会;
2、谈党章意识;
3、党章与理想信念;
4、党章与党性修养;
5、党章与制度建设;
6、学习贯彻党章与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
7、遵守党的章程,听党的话,做人民满意、党和政府放心的党员律师;
8、按照党章的要求,建设一个标准更高、规范更严、服务质量更好,特别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9、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依照党章的要求和标准,切实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的活力,扩大党在律师队伍中的影响力;
10、贯彻、维护党章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1、以党章为指引,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2、党章——党员心中的指路明灯;
13、一名普通党员与党章的故事。
二、征文对象:我省律师队伍中全体党员律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各市律协党组织。
三、征文截止时间:2006年5月15日。
四、评选方式:聘请有关专家对文章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者给予奖励。
五、其它事宜:请各市律协、律师所党组织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律师踊跃撰稿,各党支部不得少于一篇文章。届时,请将稿件寄至省律协(请提供书面稿件及电子版资料,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学习党章征文”字样)。
联系人:徐敏彪
联系地址:广州市下塘西路5号
邮政编码:510091
联系电话:020-83503403转303
E-mail:xmb59901@21cn.com

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