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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传执业律师照片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11月15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加强深圳市律师协会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工作,提升我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硬件设施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为会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我会将于12月运行继续教育考核管理系统。由于继续教育考核管理系统需建立每位执业律师的个人照片档案,请各律师事务所将每位律师的照片上传于深圳律师协会网站。
一、照片要求:
1、免冠半身照;
2、照片为数码照片,格式为JPG;
3、像素为(长)127×(高)168。
二、上传方法:(请以所为单位上传)
1、登录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
2、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律师名录栏目;
3、点击律师名录下的维护律师资料栏目;
4、打开维护律师资料栏目后点击用户名
5、点击用户名下维护律师资料栏目的律师照片栏目
6、上传照片。

三、请各律师事务所于11月26日前将本所的各位律师照片上传于律师协会网站,上传完毕的律师事务所请及时上报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市律协将对上传情况进行审核。

联系人:黄 训  屈  楠
电  话:83025728  88281543
传  真:83025177
E-mail: szlx@szlawyers.com

附件:继续教育考核系统简介.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