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各支部积极配合本所开展好
“法律进社区”工作的通知
深律党[2006]11号
各律师所党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基层基础年”、“城市建设年”的决定,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社会居民法律意识,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深圳,市司法局、市律协曾于5月份下发了《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律协党委要求:各律师所党支部要积极主动配合本所认真做好“法律进社区”工作,党员要带头参与、带头解决“法律进社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法律进社区”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党委将对在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党支部,在活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请各支部及时将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律协党委办公室。如果传真请注明交律协党办。
联系人:陈漪 黄红珍
联系电话:83025936 83025233
传真:83025177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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