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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律师协会公共关系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7月11日 作者:公共关系委员会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每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0人”,公共关系委员会现有委员22名。为进一步提高市律协公共关系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现依据相关规则,决定增公共关系委员会委员,请符合条件且热心律师公益事业工作的律师积极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深圳市律师协会注册会员;

2、连续在深圳执业三年以上(截止至2017430日);

3、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熟悉律师行业情况,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符合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开展的有利条件;

5、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有热情、有精力参与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二、报名方式:

请申请人填写《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共关系委员会委员报名表》(见附件),由各律师所对申请人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签署律师所推荐意见并加盖律师所公章后扫描发送至xcb@szlawyers.com

三、报名时间:

2017711日–2017716

四、注意事项:

一名律师只能参加一个专门委员会,已参加其它专门委员会的律师不能重复报名。委员候选人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提请市律协理事会确定。

 

联系人:王颖 83025728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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