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行业自荐人
公开述职、群众投票大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0年4月1日
根据《深圳市律师行业推荐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人选方案》,兹定于 4月 6日召开“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行业自荐人公开述职、群众投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深圳市律师协会多功能厅(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层)。
三、参会人员:
现任协会党委委员、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行业工会主席和副主席、主要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具有10名以上中共党员的律师所党支部)、主要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具有1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事务所)、秘书处部门以上负责人,已报名的全体自荐人。
上述人员均须携带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亲自参加会议,确认身份后方能入场。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也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未参加会议或投票的,视同弃权。
四、会议内容:
(一)表决通过《选举办法》、监票人、计票人名单(举手表决,经大会通过后生效)。
(二)自荐人公开述职。
自荐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就本人简介、政治态度、学术成就与专业成果、服务行业发展与服务会员方面的主要成绩和贡献、职业道德情况、如何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等方面内容进行公开述职。
述职限时5分钟。
自荐人述职后参加群众投票。
(三)群众投票。
参会人员在听取全部自荐人公开述职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为序取前8名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共4名,非中共4名),并当场宣布投票结果。若最后一名得票数相同时,同时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
联系人:苏雁南 熊丹
电话:83025300 83025800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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