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111批获得接收
实习人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经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审核,第111批申请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广东坤龙律师事务所、广东博诺律师事务所具备接收实习人员资格。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