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深圳律师网
为了贯彻落实市司法局传达的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律师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本会特向会员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通知如下:
一、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均不得接受任何非政府组织的援助、捐赠、投资。不得参与或从事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的活动;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保护改革成果,进一步推动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前提条件,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严格履行“敏感、群体案件报备制度”严格执行该类案件的受理、审查、签约、报备程序;
三、律师在代理“报备案件”中要坚持“法律原则、社会效果、当事人合法权益、经济利益”四者有机统一;
四、律师在代理劳务工、土地侵权、业主纠纷等可能引发群体效应的案件时,要坚持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和解结案的原则,不得随意挑诉架讼;
五、律师在代理“报备案件”中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参与组织任何代理权限以外的活动;
六、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律师进社区”的活动安排,做到:定点、定人、定时,通过释法析理,引导公民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息诉罢访发挥积极作用。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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