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6日 作者:维权部 责任编辑:苏雁南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粤司〔2016〕301号文《关于印发<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日前,法援青年志愿者行动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其职能是法援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整体协调推进,并决定面向全省招募150名志愿者集中培训(其中120名派驻服务地,30名作为后备人选)。志愿者到欠发达地区的服务时间为1年,志愿者服务期间,不得办理有偿法律服务事项。志愿者招募条件为:
1.政治思想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执业满一年以上;
4.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招募工作报名时间到10月31日截止。报名方式及相关事宜详见《实施方案》,现将省司法厅等单位的通知及《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转发于后,欢迎符合条件的各位律师自愿报名(具体事宜可向市法援处顾良山同志咨询)。
联系人:市司法局法援处 顾良山
联系电话:83053963,13728687286
邮箱:125461909@qq.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