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
员会举办研讨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决定于5月21日(16:00-18:00)在深圳市律师协会召开“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研讨会。如有律师愿意参加,请与律协秘书处联系报名。
联系人:黄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