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缴纳党费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4月26日
各律师所党员:
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律师党员经济收入的特殊情况,经研究,2005年律师党员的党费仍按去年标准缴纳,每位律师党员每月交纳50元,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每人每月交纳20元,一次性交清全年党费。今年还没有交纳党费的党员,请于今年年检注册期间交清。
党费交至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 黄红珍
联系电话:83025800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