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厅律管处《关于规范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中
律师事务所地址栏信息填写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1年1月13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厅律管处《关于规范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中律师事务所地址栏信息填写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于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关于规范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中律师事务所地址栏
信息填写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各县区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全省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从今年起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统一由县区司法局初审(东莞、中山除外)。为此,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网上流程需要做出相应修改。为确保年度考核网上流程能够正确流向所在地县区司法局,需要对全省律师事务所的地址信息栏进行规范。目前,厅律管处已经组织中信电脑公司对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中律师事务所地址栏格式进行了修改,并且设计了地址栏格式修改功能。
省厅要求,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必须在
律师事务所发现电脑系统登记地址与本所实际地址不符的,应当通过地址变更业务申请办理地址变更,不得直接修改为新地址。省厅发现有律师所直接修改为新地址的,将依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地址栏的修改关系到今年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顺利进行,各级律师管理部门和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必须高度重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各级主管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务必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事务所务必认真填写,对于没有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修改地址栏或错填县区司法局名称的,暂缓参加年度考核。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地址格式修改,不会改变现在主管机关的现状。仅是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这一个流程采取报所在地县区司法局初审,律师年度考核流程也会相应修改为报市律师协会审核,其他流程不变。
修改中遇到问题的,可以联系厅律管处或中信电脑公司。
联系人:
中信电脑公司:梁工电话:020-86350257
厅律师工作管理处:朱雪峰电话:020-86351132
特此通知
省厅律师工作管理处
二0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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