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传执业律师照片的通知(二)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深圳市律师继续教育考核系统经半年的筹备研发,现已调试完毕,即将投入使用。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系统需建立执业律师的个人档案(包含照片),我会已于11月15日通知各律师事务所上传执业律师照片,大部分律师事务所亦已按要求上传完毕。但仍有部分律师事务所此项工作并未完成,影响了培训感应卡的制作完成,延迟了继续教育考核系统的投入使用时间,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进行自查,照片未上传完毕的律师事务所务必于1月17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具体上传方法如下:
一、照片要求:
1、免冠半身照;
2、照片为数码照片,格式为JPG;
3、像素不大于(长)127×(高)168。
二、上传方法:(请以所为单位上传)
1、登录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
2、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律师名录栏目;
3、点击律师名录下的维护律师资料栏目;
4、打开维护律师资料栏目后点击用户名;
5、点击用户名下维护律师资料栏目的律师照片栏目;
6、上传照片;
7、更新。
三、请上传完毕的律师事务所及时上报,市律协将对上传情况进行审核。
联系人:黄 训 屈 楠
电 话:83025728 88281543
传 真:83025177
附件:继续教育考核系统简介.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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