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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律协退还执业证工本费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联合发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文)的规定,从200511日起,省司法厅不再收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执业律师执业证的工本费用。自200511日以后向市律协交纳执业证工本费的律师,到市律协领回。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