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

年会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8123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定于2008126日、7日在我市麒麟山庄酒店召开年会及研讨会。相关内容参见《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年会通知》,欢迎各位律师报名参加。

报名截止日期125日上午1200

联系人:屈楠  杨一阳

联系电话:88281543  83025177

传真:83025177

附件:报名回执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年会通知

 

   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定于2008126日、7日召开年会及研讨会,会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126日、7
  二、报到时间:
  2008125日下午。本委委员务必于2008125日晚2000之前报到,召开委员会会议,吸纳新委员,公布全部有效委员名单并进行领导班子选举。
  三、会议地点:
  1、 会场:深圳麒麟山庄酒店
  2、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麒麟山庄
  电话:0755?26618888
  四、论坛主要议题:
  见附件
  五、论文提交及要求:
  (一)提交:
  1、提交方式: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劳动法委员会论文"
  邮箱:wangjie36@sina.com
  2、论文提交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
  联系人:王杰 电话:(01085321692/3/4 13901383411
  3、论文题目下方请注明作者单位、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4、提交时间;截止至20081115日,过期无法安排出版。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字数:4000字左右。
  2、要求: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具体措施。
  六、注册、会务费:
  1900/人(含会务、餐费及资料费用),报到时缴纳。
  2、往返路费、住宿费自理。
  七、报名截止时间: 1031
  八、会议报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杰
  电话:(01085321692 13901383411
  传真:(01085321689
  邮箱:wangjie36@sina.com
  论文建议题目:
  1、劳动合同法是超前立法吗?
  2、劳动合同法是否提高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3、劳动合同法是否会对中国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
  4、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是什么?
  5、境外公司雇佣中国公民在中国工作是否合法?
  6律师事务所与聘用律师之间关系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7、如何理解和实施劳动合同第4条的规定?
  8Offer Letter的解除研究。
  9、劳动合同鉴证制度的由来和走向。
  10、雇佣前调查如何合法进行?
  11、同工同酬的法律内涵及适用研究。
  12、如何理解和实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13、政府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的使用研究。
  14、试用期内的"不符合录用条件"解析。
  15、培训与工作的区别。
  16、工资调整机制研究。
  17、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研究。
  18、企业单方变更员工岗位的条件。
  19、如何认定加班?
  20、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法律后果。
  21、企业并购中劳动关系的变化。
  22、劳动基准的法律含义及范围。
  23、地方政府是否有权自行确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24、如何确定"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25、绩效考核制度与不胜任认定的关系。
  26、经济性裁员的理由及程序研究。
  27、退休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异同。
  28、跨地区社会保险制度研究。
  29、档案的法律意义研究。
  30、未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
  31、企业集体合同的谈判失败的法律后果研究。
  32、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效力。
  33、劳务派遣公司的地位和作用。
  34、同工同酬研究。
  35、劳务派遣合同可否约定退回条件?
  36、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37、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38、境外公司是否可以直接雇佣中国人在中国工作?
  39、涉外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
  40、竞业限制的补偿与违约金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