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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召开深圳市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日期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8月5日


 

深圳市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深圳市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原定于2005年7月30日举行,后因故推迟,现经市司法局同意,改为2005年8月27日(星期六)举行,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200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审议和表决《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草案)》;
  4、听取和审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5、其它。
  二、参加会议人员:深圳市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三、会议地点:深圳市银湖旅游中心银湖会堂。
  四、会议报到:各小组记录员协助会务组人员共同负责本小组代表参加会议的报到工作,于8月27日上午8点到银湖旅游中心银湖会堂报到,并于8月27日上午8点30分前将本小组代表的报到情况报告律协秘书处。
  五、其它
  1、因本次会议涉及律协章程修改,需由三分之二代表出席会议才能有效表决,务请各位代表切实履行职责,准时出席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需由本人于会议召开前三天,向律协秘书处书面请假。
  联系人:苏雁南  电话:83025700 13600418990
  董玉光  电话:88281716 13723746116
  传  真:83025177 83025739
  邮  箱:szlsxh@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