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保“团体意外及健康保险”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行政人员:
为了防范深圳律师的执业风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解决广大律师的后顾之忧,保障律师顺利开展业务,本会通过向多家保险机构公开询价的方式,经过认真比较和积极谈判,最终确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承保公司,并完成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和《律师团体意外及健康保险协议》的签约工作。
本次投保在缴纳保费基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年累计赔偿限额由600万元提高到700万元;并为全市执业律师投保了“律师团体意外及健康保险”(包括:团体意外伤害保险30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万元;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20万元)。
经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商,我市各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缴纳130元/人.年的保费(自愿参与),即可参加“律师团体意外及健康保险”,享受同等的保险保障。请有意投保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与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联系(执业律师的保费在年检注册时统一收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柏丽红 联系电话:88281715
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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