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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6日 作者:深圳仲裁委员会 责任编辑:宣传部

为适应机构影响力不断扩大、仲裁工作量不断增加的需要,深圳仲裁委员会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

一、审理处职员2名。

岗位职责:仲裁文书审核。

岗位要求:

1. 35周岁以下,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 具有2年以上法院、律师、仲裁等相关工作经验;

3. 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 精通民商法专业知识;

5. 良好的职业操守,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6. 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仲裁秘书若干名。

岗位职责:仲裁案件程序管理。

岗位要求:

1. 30周岁以下,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 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 良好的职业操守,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4. 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报名时间、方式和流程:

1.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或邮寄(简历需注明应聘岗位名称;若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需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

2. 招聘将按照简历筛选、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招聘录用后将签订劳动合同,待遇较优。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15楼(邮编:518029);

联系人:聂阳   联系电话:(07552583248125831511FAX   E-mailny@sza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