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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律师所党支部改选换届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8723


各律师所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十条的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因此于20067月前进行改选换届的党支部委员会都已任届期满。市律协党委决定,凡任届期满的党支部委员会务于20088月初之前完成改选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党支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目的,认真部署、做好这次换届工作,按照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的要求,把那些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党员选进支部班子,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为加快我市经济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党支部改选换届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支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的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把选好支部班子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切实抓好。

2、认真组织。各支部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注重引导和指导,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严格程序。根据《党章》和省、市有关规定,本次选举可以采用先选出支部委员,由支部委员选出书记和副书记;也可以采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出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各支部要针对具体情况,在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要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及时报律协党委批准

4、严肃纪律。要保证选举的民主性、严肃性、合法性,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运用,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必须给予处分。



  

中共深圳市律协协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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