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十届律协专门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1日 作者: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红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实现律师协会各项职能,推动律师事业的发展,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见附件1)的规定,市律协第十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新一届专门委员会,欢迎各位律师踊跃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1、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
2、职业培训委员会
3、前海律师工作委员会
4、法律职业共同体工作委员会
5、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
6、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委员会
7、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
8、宣传工作委员会
9、公共关系工作委员会
10、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11、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合作促进委员会
12、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
13、律师文化建设与表彰工作委员会
14、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
15、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
16、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17、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
18、文体与福利工作委员会
19、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
20、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
21、公益委员会
22、法治深圳促进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
23、行业发展战略委员会
24、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与指导委员会
25、老律师工作委员会
26、 公司与公职律师工作委员会
备注:
1、公司与公职律师工作委员会仅限于公司律师、 公职律师、法援律师报名,实行线下报名;
2、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委员由现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律师根据自愿原则组成,愿为广大律师服务的历任律师界党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可报名参加;
3、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由各区局统筹开展组建工作。
二、专门委员会委员报名条件
1、深圳市律师协会注册会员;
2、连续在深圳执业三年以上(截止至2017年4月30日);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委员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须满足执业八年以上;
3、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熟悉律师行业情况,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符合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开展的有利条件;
5、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有热情、有精力参与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三、报名时间
5月11日(周四)-5月19日(周五)下午6:00
各律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登录协会网站进行报名,线上报名端口将于5月11日开放,报名链接请留意网站通知。线上报名后,各所统一打印报名表原件(线上报名后自动生成)后,签署律师所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如有相关证明材料,也可同时上传至附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届专门委员会组建后,上届各专门委员会自动停止工作,愿意继续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的上届专门委员会委员,请根据此次通知的要求进行报名。
(二)一名律师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专门委员会。
(三)一个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只有一名律师(理事除外)担任同一专门委员会委员,理事会特别审议通过以外。深圳市的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市行政区划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与该律师事务所视为同一律师事务所,当选委员的人数合并计算。
(四)此次专门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律协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律协的相关规则进行,欢迎全市律师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意见。
五、报名流程
(一)登录报名系统。请登录深圳律师网(网址:http://www.szlawyers.com/),在页面顶部位置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凭本所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会员管理系统。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重置密码,重置电话:4007285407。
(二)点击报名。进入报名页面,选择要报名的专门委员会并勾选报名律师名字后,提交报名申请。
(三)上传报名表。打印由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完善相关信息后,加盖律所公章后将所有律师的报名表上传至系统。(注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附件,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查看报名情况。点击报名情况汇总,可查看本所报名完成情况。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7年5月10日
联系电话:4009200247(系统问题咨询),杨欣 83025211,陈夏 8302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