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经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审核,第144批申请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熙业律师事务所、广东夏粤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之泉律师事务所、广东建旗律师事务所、广东南龙律师事务所、广东岭峰律师事务所、广东牧之律师事务所、广东惟谦律师事务所、广东和圳律师事务所、广东曹雪霁律师事务所具备接收实习人员资格。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