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深圳市房地产条例》(代拟稿)修改意见”
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4月29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决定于2005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17:30)在深圳市律师协会召开“《深圳市房地产条例》(代拟稿)修改意见”研讨会。若有律师愿意参加,请与律协秘书处业务部联系报名。
联系人:黄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728
E-mail: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