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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全国律协关于举办“统筹城乡发展中的法治

与律师实务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0811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统筹城乡发展中的法治与律师实务研讨会”的通知》(律发通〔2010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依照文件中指定的报名方式自愿报名,所需费用自理。具体报名事宜,请按通知要求直接与会议会务组联系。

请报名参加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报名电子邮件或传真抄送至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汇总上报广东省律师协会。

 

联系人:宋陆陆

  话:83025881

  真:83025177

E-mail: 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关于举办“统筹城乡发展中的法治与律师实务研讨会”的通知》(律发通〔201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