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律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6日 作者:曾佩君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推荐广东省律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候选人的通知》(粤律协〔2017〕42号)有关要求,省律协拟对广东省律师高、中级评委会评委库成员进行更新调整。我会根据条件要求推荐候选名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积极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本人愿意加入评委库成员,并有必要的时间参加评审工作。
(四)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五)进入高评委会评委库的委员,应具有高级律师职称资格(即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年以上,并从事律师执业十年以上。同时要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法律专业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
(六)一般不同时担任二个或二个以上高评委会的委员。
(七)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二、具体要求
(一)推荐不设名额限制,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有意愿担任广东省律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律师按照求填写推荐材料,并提交至市律协办公室审查推荐。
(二)候选名单包括省律协直接推荐和市律协推荐的人选。经省律协按一定名额挑选并报省人社厅核准后才确定为评委库成员。
(三)请于2017年5月3日18:00前以书面、电子文档(word)两种方式报送如下材料:
1.《广东省律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广东省律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四)电子版内容应当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
联系人:曾佩君
电 话:83025700
电子邮箱:szlxbgs123@163.com
附件:1. 关于推荐广东省律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候选人的通知(粤律协〔2017〕42号)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