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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活动规则》(试行)

补充规定的公告

深圳律师网2010527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2010522日市律协第七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对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活动规则(试行)进行补充规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每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二、担任律协专门委员会委员原则上需连续执业三年以上(含三年);非理事人员担任律协专门委员会副主任需连续执业五年以上(含五年);且未受过任何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本补充规定由市律协理事会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律师协会

年五月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