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关于调查统计律师业务素质情况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根据省律协《关于调查统计律师业务素质情况的通知》,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我市律师队伍的基本情况,健全我市律师人才库,为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业务培训、业务调研等工作计划提供依据,省律协决定对我市律师队伍业务素质进行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调查要求所有具有“四级律师”以上职称的律师必须如实填写律师业务素质调查表。
二、调查表中“外语水平”一栏请填写“四级”、“六级”、“八级”,参加托福、雅思等外语水平测试的请填写成绩,不能简单填写“大学水平”、“研究生水平”。
三、调查表中“留学情况”一栏请曾赴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历的律师填写。
四、调查表中“职称”一栏请填写“一级律师”、“二级律师”或“三级律师”,不能简单填写“中级”、“高级”。
五、调查表中“业务特长” 一栏只能填写最擅长的两项业务。
请各律师所认真重视此次调查工作,积极组织你所律师认真填写调查表,以所为单位提交市律协。
此调查截止至2004年4月10日。
联 系 人:邹舢 张哲
联系电话:25586230
传 真:82113153
附:《律师业务素质调查表》律师业务素质调查表.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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