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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

收回出租办公场所设计装修邀标公告

深圳律师网 20081022


    经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深圳市律师协会出租的办公场所收回自用,不再出租。将根据律协秘书处实际工作需要,重新合理规划律协办公场所的布局。现律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向社会邀标。届时律协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择。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律师协会部分办公场所的设计装修

二、资料证明: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装修资质证书、主要作品。(证明可先传真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截止时间:

2008 10 28

 

联系人:柏丽红   83025700

传真: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OO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