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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深圳市律师协会拟新设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3月21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更全面的服务深圳律师,不断促进深圳律师专业化进程,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活动规则(试行)》,律协拟新设立七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物业管理法律业务委员会、跨境基础设施建设与项目融资法律业务委员会、并购与重组法律业务委员会、高新技术与电子商务法律业务委员会、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文化产业法律业务委员会、会展法律业务委员会。欢迎全市律师踊跃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条件:
1、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
2、从事法律业务或律师业务工作3年以上;
3、本科以上学历,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业务经验丰富,有一定知名度;
4、代理过相关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案件或发表过专业文章;
(二)专业委员会召集人报名条件:
  1、符合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条件;
  2、在相应的业务领域具有很高的理论水平、执业水准和相当的社会影响力;
3、热心律师事业,具有很强的组织能力。
二、 报名方式:
申请人认真填写《专业委员会报名表》(见附件),各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律师所推荐意见后,统一上报律协秘书处。
三、 报名截至日期:2006年4月1日
四、 注意事项:
(一)每位律师只能申请参加一个专业委员会;
(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不得报名参加专业委员会召集人。
(三)此次专业委员会重组工作,律协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律协的相关规则进行,欢迎全市律师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
联系人:黄训   吴云
电  话:83025728  88281715
传  真:83025177
附:1、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活动规则.doc
2、专业委员会报名表.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