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深圳市律师业评选表彰活动的补充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0年12月22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更好的开展2010年深圳市律师行业评选表彰活动,市律协按照深司【2010】274号文件“关于开展2010年深圳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附后),并报市司法局审核批准,请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遵照执行。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开展2010年深圳市律师业评优评选
表彰活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深司【2010】274号文件“关于开展2010年深圳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市律协于近期配合市司法局于2010年开展律师行业评优表彰活动,现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工作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条件,逐级审批,确保评选质量。
二、评分标准
市律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已按照市司法局评优表彰活动工作的要求拟定了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公益律师、优秀女律师、优秀青年律师等的评分标准,并经市律协第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该评分标准为初审依据,最后分值提供参与投票人作为表决依据。
三、时间安排
1、
2、
申报采取自愿报名及律所推荐的方式进行,20人(含2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每个奖项可推荐1名律师,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每个奖项可推荐1—2名律师;
3、
初审后的各奖项申报名单由秘书处予以计分,并由秘书处进行汇总,由市律协监事会派员监督;
将计分之后的各奖项申报名单,提交理事会、监事会、党委委员予以表决,并按照1:1.2的比例确定推荐对象。
4、12月28—30日,公示。
公示后的名单报市司法局。
本方案已报市司法局审核同意实施。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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