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台北、香港、内地律师高尔夫球邀请赛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10月10日
各律师所高尔夫球运动员:
由香港律师会发起并主办的台北、香港、内地律师高尔夫球邀请赛定于2005年11月在深圳市举行,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在台北、香港、广东省注册的执业律师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比赛。
二、报名时间:
2005年10月13日上午11:00前。
三、比赛时间:
2005年11月5日(星期六)上午。
四、比赛地点:
深圳市观兰湖高尔夫球会尼克费度球场。
五、比赛经费:
报名参加比赛者需交港币1300元(含果岭费、球车、球童费,自助餐1次及衣柜、奖品费用。)
六、其他要求:
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务必于2005年10月13日(星期四)上午11:00前将姓名、手机号码报市律师协会工会刘观和处。过期不再受理报名。
联系电话:83025208
传 真:83025208
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
200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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