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深圳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部分会员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3月7日 作者: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红
各位会员代表:
根据九届律协第十九次理事会决定,深圳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定于2017年4月上中旬召开。现就深圳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中部分会员代表的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2017年3月8日(星期三)9:00至3月10日(星期五)18:00
二、推荐方式
以执业机构为单位进行报名,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三、候选人推荐条件
九届律协第十九次理事会决议:本次律代会主席团成员中部分会员代表人数为3人。部分会员代表候选人由本次大会正式会员代表自愿报名,由理事会最终确定具体候选人人选。每个执业机构只能报一名候选人,具体条件如下:
(1)应当是深圳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会员代表;
(2)未在九届市律协担任理事、监事及以上职务;
(3)在深专职执业10年以上,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不与《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至第六项确定的主席团候选人在同一执业机构。
四、资格审查
深圳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主席团候选人中“部分会员代表”的资格审查。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材料:填写《深圳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部分会员代表)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执业机构公章(报名材料未盖章视为报名无效);
2.提交时间、地点: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将上述报名表交律协秘书处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 深圳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候选人(部分会员代表)推选办法
2.深圳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部分会员代表)报名表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7年3月7日
(联系人:杨欣 电话: 8302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