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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律师协会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动员大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7月21日


 

 

各律师所党支部、各律师所党员:

根据中央部署,按照市委统一要求,经律师协会党委研究,定于2005年7月31日召开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7月31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金盾剧院(福田区)

三、参会人员:律师协会党委所属全体党员,包括组织关系尚未转入律协党委的流动党员。(附各律师所党员名单,如有遗漏请及时与律协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联系)

    四、注意事项:

1、与会人员要着装整齐准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由本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由所在律师所支部书记签名后,报律协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备案。没有支部的党员直接将书面请假申请报律协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对于缺席会议的党员,会后将进行补课。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党员,律协党委将在律协网上进行通报。

2、请于9:20前入场完毕,不得早退。

3、此次大会作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请各位律师党员带好继续教育培训证,以便报到时加盖培训章。

4、因金盾剧院停车位有限,请开车的同志提前做好准备。

律协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黄红珍:83025800

刘忠炳:88281543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