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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深圳市司法局政治部《关于转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政法系统抗震救灾英模事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将深圳市司法局政治部《关于转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政法系统抗震救灾英模事迹的通知〉的通知》(深司政[2008]3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落实。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九年三月二日

 

 

 

 

附:深圳市司法局政治部文件《关于转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政法系统抗震救灾英模事迹的通知〉的通知》(深司政[2008]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