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经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审核,第134批申请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广东越众律师事务所、广东证鉴律师事务所、广东圳宝律师事务所具备接收实习人员资格。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