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议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深圳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实习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由面试考核评议团(考官)负责。为确保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提高实习人员考核工作质量,市律协拟面向全市执业律师公开选聘第十届市律协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请符合条件,热心于律师行业管理的律师积极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作风严谨、品行端正;
(二)富有声望,在某一领域有突出的业务专长;
(三)连续在深圳专职执业八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无不良执业记录;
(四)未受过任何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五)能够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积极参加协会安排的面试考核工作(至少保证每两个月能参加一次面试考核工作);
(六)公正廉洁、热心参与实习人员的管理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30日—7月10日
三、报名材料
1、《第十届市律协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报名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2、《深圳市律师协会面试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履职承诺书》。
注:上述两项材料均通过报名系统扫描上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报名流程
(一)登录报名系统。点击下方【报名入口】,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凭本所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会员管理系统。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重置密码,重置电话:4007285407。
(二)点击报名。进入报名页面,选择“第十届市律协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报名”,提交报名申请。
(三)扫描上传《报名表》及《履职承诺书》。打印由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完善相关信息后,加盖律师所公章,并打印本通知附件《履职承诺书》由本人签字后,将《报名表》和《履职承诺书》同时扫描上传至系统。
(四)查看报名情况。点击报名情况汇总,可查看本所报名完成情况。
五、其他事项
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将以书面审查结合面谈的方式遴选评议团成员推荐名单,提交市律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布。
联系人:
熊 丹 88301969 陈乐乐 83020322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