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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有关开展“全国司法行政理论研

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878


各位律师,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有关开展“全国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将符合参评条件的作品于 79(星期三)前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市律协宣传部,经过筛选、审核后,将统一上报市司法局办公室。

望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参与。

 

联系人:刘峰、王芳

电话:8302578983025939

邮箱:lxnews@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00八年七月七日

 

 

 

 

附件:

 

关于做好有关开展“全国司法行政理论研究

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司法部最近决定开展全国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这次评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推进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服务。通过这次评奖活动,总结回顾党的十六大以来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取得的成就,推出一系列优秀研究成果,配合我国改革开放3 0周年的活动安排,对此次评奖成果进行宣传推广。为做好这次评选工作,向司法部报送我省司法行政理论研究的精品,同时表彰和推动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的理论研究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参评成果条件政治观点正确,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以及较强的创造性,前瞻性和实践性,能推动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各级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二、成果期限参评的成果为20032008年期撰写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研究成果

成果形式包括研究论文和调研报告两类

成果申报数量每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由单位通过后集中报送

报送时间。715曰截止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

六、评选方法在省厅进行筛选的基础上,组织和邀请有关实际工作者、理论工作者、专家者开展评选

成果推广省厅将部分优秀成果集结出版,宣传推广

联系方法。各单位将参评的成果报送省厅办公室联系人:曾韵湘,电话02086351137;何莎,电话02086350702

 

 

广东省司法厅

00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