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
两个文件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
一、 各律师事务所长期地、持续地对全体律师进行“讲律师宗旨、讲职业操守、讲执业素质、讲综合效益”的教育、培训。
二、 要进一步引导部分律师从单纯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向服务社会观念的转变。
三、 要引导全体律师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创新意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大胆探索:
1、 律师在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中能起什么作用?如何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2、 律师在深圳市创新型建设战略中如何在传统型律师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创新型律师业务?
3、 律师如何通过教育、再教育以适应新一轮战略发展过程中对律师的需求?
四、 各律师事务所要对办公场所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向全体律师进行安全教育。杜绝一切人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
五、 各律师事务所学习贯彻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律协秘书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柏丽红 黄红珍
联系电话:83025700 83025233
传真:8302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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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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