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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91211

 


各律师所党支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迅速把广大党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根据市委、市“两新”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会党委定于122425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24-25日上午,共1天半。

注:1224日上午900在律协大楼南门工商银行门口集合,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深圳市检察官培训中心(龙岗区大鹏镇下沙村金沙湾中心鹏海山庄)

三、培训对象

1、下属70家律师所党支部书记;

2、曾参加市“两新”工委20091819期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参加人员

1、邀请市“两新”工委领导、市司法局领导;

2、市律协党委成员;

3、下属70家律师所党支部书记;

409年新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

五、培训方式

此次培训采取讲座、研讨会相结合的形式,分上下午进行,为期一天半。

六、培训内容

1、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依据,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

2、讨论修改《关于明确市律协党委工作定位和职责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七、报名要求

1、各支部书记必须参加,如有事请派一名支部委员参加。

2、请参训人员于 1216(星期三)上午1200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党委办公室,我会党办将据此为参训人员统一安排食宿(经费由党委统一支付)。

 

附:《市律协党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报名表》

联系人:曹莎

联系电话:83025936

    真:83025177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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