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3月9日
各律师所党支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市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全面推进党建工作,近日,市民营工委下发了《市民营工委学习贯彻党章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律协党委作出如下学习安排:
1、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全党同志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约束力。全体党员要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
2、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每个党员人手一册《中国共产党党章》,由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原文,努力做到熟悉党章的总纲和条文,熟悉党章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观点,掌握党章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探索和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3、3月份,党委成员集中一次学习党章。
4、各支部于3月24日前,将学习计划、时间安排报律协党委办公室,党委成员将根据各支部的安排,参加支部的学习,并对各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检查。
5、4月份,市民营工委张戈书记为全体党务干部上一次党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5-6月份,举办学习党章有奖知识测验。
7、各支部组织党员积极撰写学习贯彻党章的心得体会,党委将及时报送到市民营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并将写得比较好的心得体会刊登在《深圳律师》杂志和推荐在《民营经济党建信息》上刊发。
请各律师所到律协党委领取《中国共产党党章》。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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