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3月14日
各律师事务所:
国务院法制办与司法部正在抓紧进行《律师法》的修订工作,现广泛征求各地律协的情况,接到全国律协和省律协的紧急通知,请你们就以下几个问题尽快组织本所律师座谈,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书面意见于3月17日前上报我会,待我会汇总后上报,为《律师法》的修订提供参考。
1、以贯彻“两结合”原则为切入口,对律师协会如何在律师行业准入、惩戒等环节上发挥行业作用提出可操作性建议。
2、规定由律师协会对申请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品行审查,并将其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准入的前制条件,这一制度设计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做法是否可行,及其操作程序及审查的具体内容。
3、在准入、日常监管、惩戒等方面行业管理与行政监管之间的管理权限的合理配置与相互衔接;行业处分的层级设置及职责配置、对在地、县执业的律师进行行业管理等问题的具体制度设计。
联系人:黄训、吴云
电 话:83025728、88281715
传 真: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