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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贯彻执行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

切实做好禽流感预防工作的通知》、《关于

进一步做好今后一段时间“非典”

预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4年2月17日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我省已出现三例“非典”病例,揭东、潮安地区已出现禽流感疫情。为预防“非典”卷土重来和禽流感在我市发生,现印发省律协《关于切实做好禽流感预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后一段时间“非典”预防工作的通知》,请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格遵照执行。

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采取切实有力的预防措施,坚决防止和杜绝“非典”和禽流感疫情侵入律师队伍。同时,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现“非典”和禽流感疫情,要立即上报律协,并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四年二月十日

 

附:《关于切实做好禽流感预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后一段时间“非典”预防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后一段时间

“非典”预防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协、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我会收到省司法厅《关于贯彻全省防治非典工作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今后一段时间非典预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围绕雷于蓝副省长在会议上的通报及工作部署,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要充分意识到我省已出现三例“非典”病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近期天气比较寒冷,容易引发各类呼吸道疾病。另外,由于律师工作特点,接触人员较多,传染机会大,极易导致“非典”卷土重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防非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把防非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

二、采取必要措施,尤其是在春节前后可能是疫情流行的高峰时期,认真做好基础预防工作。各单位要拔出必要的经费,对办公场所定期进行消毒,并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严格落实体温测量和健康报告制度,做好登记。尤其是对外出人员要坚决实行发热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症状要实行必要的隔离措施。

三、广大律师要注意加强个人卫生,保证充足的休息,注意饮食、平衡营养,减轻压力、避免吸烟,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提高肌体抵抗力,避免过度疲劳引发各类疾病。

四、各单位要准确掌握因各种情况尚未注射疫苗的人员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对尚未注射流感疫苗的律师及其他人员补注,必须落实好该项工作。

五、一旦发生疫情,各单位要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各地司法局和省律协。

 

省律协防非维稳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

主任:薛云华

副主任:李国梁

委员:(按姓氏笔划排          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列)王超莹、邓捷、李三新、张智、周继华

联系人:邓捷

联系电话:020——83493517

传真:020——83503382

 

 


 

 

关于切实做好禽流感预防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协、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目前,我国部分省区市以及我省揭东、潮安地区已出现禽流感疫情,预防禽流感成为当前我省的头等大事。为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关于预防禽流感各项工作措施,防止疫情蔓延,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切实加强并做好预防工作。现就做好禽流感预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在思想上重视预防工作,把预防禽流感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做好防范工作。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及时治疗、及时报告。

二、严格各项防范措施,结合律师工作特点,切实落实省司法厅提出的各项预防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省司法厅提出的“四个不允许”的要求(1决不允许果子狸、獾、貉等野生动物在监所、学校存在;2、决不允许利用监狱、劳教场所以及学院院区出租经营养殖果子狸;3、决不允许在监所、学院院区和家属区内豢养狗、猫及其他宠物和家禽;4决不允许食用果子狸、獾、貉等野生动物),单位和家庭一律不得饲养鸡、鸭、鹅等家禽及猫、狗等动物,违者以违反纪律予以追究。二是严把采购食物关,防治禽流感疫情发生。三是揭东、潮安及其周边和其他一旦发生禽流感(疑似)疫情地区的所在律协、律师事务所,要采取特别严格的防范措施,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的部署做好防范工作,防止疫情侵入;

(二)律师工作流动性大,在外就餐机会较多,各单位要教育广大律师及家属不买、不吃野生动物及未经卫生检疫的禽、鸟等食品,养成熟吃禽类食品的习惯。并尽量减少在外就餐,避免进入家禽养殖场所,防止禽流感传染到人;

(三)律师要在工作中,开展《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为增强全社会预防禽流感意识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各级领导要亲自负责,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刻上报。同时,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和协调,保证信息和医疗渠道畅通,做好预防工作。

四、原省律协防非维稳法律工作委员会一并承担有关禽流感预防工作。委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如下:

  任:薛云华

副主任:李国梁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王超莹       李三新

                            周继华

联系人:邓捷

联系电话:020-83493517

传真:020-83503382

 

                              广东省律师协会

                              二○○四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