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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深圳市律师协会讲师团”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律师行业文化建设,加强深圳市律师协会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深圳律师执业素质,引导深圳律师进行法学理论以及法律服务实务研究,从而提升法律服务功效和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市律协决定组建深圳市律师协会讲师团,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讲师团工作职能:
(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以及新执业律师业务技能培训;
(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三)、特区外执业律师的专项培训;
(四)、相关行业协会、公司企业、政府部门的业务培训、业务研讨及业务交流工作;
(五)、针对市民的普法宣传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
(二)、执业五年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一定的学术成果;
(四)、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演讲经验;

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国语学院拟聘请我会的专业律师为其学院的校企合作专家(我会将从报名参加深圳市律师协会讲师团的成员中择优推荐),并对其学院专业外语学生开设有关法律知识及法律服务讲座,主题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国际商务活动(国际贸易/国际市场营销)中的法律运用(国际商法);
2、涉外经济活动(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国投资/海外投资等)中的法律运用(涉外经济法);
3、劳动法与大学生就业(劳动法/合同法—就业中的法律保护);
4、常用法律法规(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保护法等);
5、国际私法方面的一些内容(针对一些出国留学的学生)—海外留学/工作时的法律保护;
6、外事活动与管理中的法律运用及外事政策与法规。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填写报名回执,并加盖律所公章后传真至市律协业务部,或直接将报名回执提交市律协业务部。报名截止日期:4月5日。

联系人:黄 训  屈  楠
电  话:83025728  88281543
传  真:83025177
附件:1、深圳市律师协会讲师团讲师报名表.doc
2、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讲师团工作方案.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